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2021]18号文件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
网上办理:http://12333.qingdao.gov.cn/wssb2/
窗口办理:青岛市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社保综合窗口
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社保综合窗口18、19、20
电话:0532-88976771
网络咨询:http://qdlszwfw.sd.gov.cn/ls/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