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拨付
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2021]18号文件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办理对象
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
办理条件
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
申请材料
终止拨付待遇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申请渠道

网上办理:http://12333.qingdao.gov.cn/wssb2/

窗口办理:青岛市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社保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提供午间延时服务,除法定节假日外提供双休日预约服务)
办理地点
青岛市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社保综合窗口
时限要求
即办件
收费标准
0
咨询方式

窗口: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社保综合窗口18、19、20

电话:0532-88976771

网络咨询:http://qdlszwfw.sd.gov.cn/ls/message


办理对象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渠道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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