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6号令);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6号令);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
(一)参加工伤保险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
(二)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级至十级的。
无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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