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参保职工
参保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身份、户口性质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到经办窗口办理的,需携带参保职工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
(一)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12333.qingdao.gov.cn/grcx2)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自助办理;
(二)无法进行网上自助办理,也可采取现场办理的途径,由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就近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业务人员审核后办理。
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中午12:00-13:30(值班服务),下午13:30-17:00。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G区
即时办理
不收费
0532-888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