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二)《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0号);

(六)《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

(七)《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11号)。

办理对象

参保单位


办理条件

企业完成登记注册后办理。

申请材料

到经办窗口办理的,携带:

(一)《营业执照》原件;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渠道

一、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共享自动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二、无法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共享自动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的:

(一)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开户”模块,自助办理。

(二)无法进行网上自助办理,也可采取现场办理的途径,由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经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后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中午12:00-13:30(值班服务),下午13:30-17:00 。

办理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G区

时限要求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方式

0532-8889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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