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办理对象

参保单位


办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

申请材料

到经办窗口办理的,需提供:

(一)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二)办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渠道

(一)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12333.qingdao.gov.cn/wssb2/)网上办事大厅,输入用人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后自助办理。

(二)无法进行网上自助办理,也可采取现场办理的途径,由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就近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业务人员审核后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中午12:00-13:30(值班服务),下午13:30-17:00 。

办理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G区

时限要求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方式

0532-8889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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