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1号)
(一)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毕业三年内的国 (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 (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 历留学人员。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 (在 “两区” 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 (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即时受理
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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