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报
办理依据
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2号)
办理对象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 (不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 (不含)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办理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不含)以下 (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

 (三)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 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 (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未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证书时间为准)。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须取得不动 产权登记证书。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宅须为个人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且产权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 所购商品住宅为夫妻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产权为申请人或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
申请渠道
“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
办理时间

即时受理

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

现场受理地址: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G29窗口

时限要求
即时受理,按月发放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咨询方式
0532-88899133
申请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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