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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享受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确保培训出勤率不低于60%,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及时向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培训补贴。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仅限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人员提供);
4.无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本人银行账户。
1.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青岛就业网,选择进入“网上办事”/“个人业务”/“就业技能培训申请”模块,选择“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录入补贴金额,完成信息录入后于10日内向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2.现场申请。参加培训人员应在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携带补贴申请材料,及时向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补贴申请(一般不得超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12个月)。
其中,青岛市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非青岛市户籍人员向其在青岛市常住地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一)现场咨询:
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G539室
金家岭街道人社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7号;
中韩街道办人社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69号;
沙子口街道人社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111号;
王哥庄街道人社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东楼;
北宅街道人社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6号。
(二)电话咨询:
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0532-88979352
金家岭街道人社服务中心 0532-83101230
中韩街道人社服务中心 0532-58515762
沙子口街道人社服务中心 0532-58892296
王哥庄街道人社服务中心 0532-87842626
北宅街道人社服务中心 0532-87852199
即时办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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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岭街道人社服务中心 0532-83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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