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按规定申领创业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下同)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1.登记失业人员。指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个月及以上并青岛行政区域内办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 籍常住人员。
2.大中专毕业生。指未就业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 。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指未就业且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 5年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 毕业年度在校生。
4.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5.解聘备案人员。指本市户籍创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解聘备案人员。
6.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将就业及社保关系转移至申领补贴创业实体的人员 。
7.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
1.2013 年10月1日及以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不含通过变更法定人创业的实体)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须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创业者属于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的,还应办理休学手续。
2.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创业实体登记1年以上,创业者应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其中,创办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创业者,须在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 个月及以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须创办创业实体后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可不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
3.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对符合《关于贯彻青政发〔2020〕6号文件加快落实稳就业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0〕10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及以前提出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属于留学回国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应提供休学相关材料。注册地街道 (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复核,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创业实体。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网上办理:
(1)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点击“就业创业”模块中的“更多”→“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扶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旧)/创业补贴申报(新)”;
(3)输入单位就业账号及密码,登陆申请页面;
(4)个体工商户选择“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选择“小微企业”;
(5)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完成提交。(注意:登陆申请页面后,个体工商户选择账户类型为“个人”,上传个人账户使用授权书;小微企业选择账户类型为“单位”。)
2.现场办理:携带材料到任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新锦路6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G34窗口;
金家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7号;
中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69号;
沙子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111号;
王哥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东楼;
北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6号。
即时办理
(一)现场咨询: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新锦路6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G34窗口;
金家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7号;
中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69号;
沙子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111号;
王哥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东楼;
北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6号。
(二)电话咨询: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2-88898069
金家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532-83101230
中韩街便民服务中心 0532-58515762
沙子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532-58892296
王哥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532-87842626
北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532-8785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