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档案转出
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17〕25号)



办理对象

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或委托的档案代理机构


申请材料

1.提档单位出具的《提档函》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渠道

现场办理:申请人到失业人员档案存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中午12:00-13:30(值班服务),下午13:30-17:00;双休日:实行预约服务。


办理地点

(一)现场咨询:

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崂山区新锦路6号行政服务大厅7楼就业中心档案室;

(二)电话咨询:

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0532-80866032




时限要求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崂山区新锦路6号行政服务大厅7楼就业中心档案室;

(二)电话咨询:

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0532-80866032


申请表格下载
点击此处下载表格
办理对象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渠道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