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补助申领服务
办理依据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办理对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

办理条件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疗机构收费发票原件1份;

3.医疗机构收费明细原件1份。

申请渠道

女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到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一)现场咨询: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新锦路6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就业综合1窗口

(二)电话咨询: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2-88898370

时限要求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新锦路6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就业综合1窗口

(二)电话咨询: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2-8889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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