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服务
办理依据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办理对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需携带: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无法通过网络核实信息的失业人员,申请人需提供死亡人员的纸质医学死亡证明或殡葬火化证明;

3.申请人出具的书面申请。

申请渠道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网上办理:登录青岛市人社局,选择进入“就业网办”/“个人业务”/“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服务”模块,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办理。

现场办理:死亡失业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到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新锦路6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就业综合1窗口

时限要求

一次性拨付至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其中,每月1-14日申领的,自申领当月发放;每月15日后(含15日)申领的,自申领次月发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新锦路6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G区就业综合1窗口

(二)电话咨询:

崂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32-8889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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